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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理工学院户籍科规章制度
 日期:2018-04-25 11:01:27  浏览量:1917

南昌理工学院户籍科规章制度

 

一、 认真做好户口变动登记,做到学生和教工户口登记表和微机存储数据一致。

二、 严格按规定办理各类户口,不超越权限,管理好《户籍印章》,并按规定使用和保管。

三、 负责各种户口证件,资料的保管、整理和备查工作,做到不遗失、不霉变,户口底页整洁,资料完整,查找方便。

四、 受理学生和教师申、换、补领居民身份证和办理临时身份证,做到照片与制证人的实际情况一致。

五、 严格按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,不得制伪证、错证、人情证。

六、 严格履行承诺,监守岗位,办公室卫生保持整洁,工作人员着装整齐,举止文明,受理学生和教工咨询等问题耐心解释,禁止采取冷、硬、推的工作态度,不得擅离工作岗位。

七、 提高服务质量,增强服务意识,树立窗口部门的良好形象。为全校师生办实事、办好事,同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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